構建更利于學生成長的人才培養(yǎng)體系
——湖南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就高考綜合改革答記者問
4月23日下午,湖南省高考綜合改革新聞發(fā)布會在長沙舉行。湖南省教育廳黨組書記、廳長蔣昌忠,湖南省教育廳黨組副書記、副廳長王瑰曙,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院長唐未兵接受記者提問。以下為發(fā)布會現場,湖南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答記者問的具體情況。
記者:我們關注到,第三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8個省份今天統一發(fā)布了方案。請問為什么湖南是第三批啟動改革的省份,而不是第二批或第四批?
答:高考綜合改革由中央進行頂層設計,按照試點先行、穩(wěn)步實施的原則進行推進。2014年選擇上海、浙江進行首批試點,2017年選擇北京、天津、山東和海南進行第二批試點。2018年,改革進入由東部試點向中西部推廣新階段,確定包括湖南在內8省市作為第三批改革省份,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高考綜合改革。之所以將湖南列為第三批改革的省份,應該說與我省具有良好的改革基礎有關。
根據教育部此前部署,我省2016年出臺的《湖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》明確提出我省自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。2018年初,為確保改革穩(wěn)步實施,教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,擬于2018年啟動改革的省份要進行高考綜合改革基礎條件評估,根據評估結果決定是否2018年啟動改革。為此,我省組織專家深入基層調研,收集基礎數據,從組織保障、辦學條件和配套改革措施等方面,對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基礎條件進行了全面摸底和評估。根據評估結果,我省基礎條件基本滿足高考綜合改革的要求,在一些配套改革措施方面,我省更是走在前列,處于領先水平。比如,我省最先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,有效降低了考生報考風險;全面取消了鼓勵類高考加分項目,促進了招生公平;基礎教育扎實,學生適應能力較強等。
教育部在我省自評基礎上,組織專家組對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基礎條件進行了實地評估,根據專家組實地評估結果,判定我省基本具備了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基本條件,高考改革準備工作比較充分。為此,我省被列入第三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。
記者:根據湖南省的改革方案,思想政治、歷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學6科都是選考科目,請問為什么物理或歷史按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,而思想政治、地理、化學、生物學要實行等級賦分?等級賦分具體如何操作?
答:根據我省《實施方案》規(guī)定,思想政治、歷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學6門科目都是選擇性考試科目。選擇性考試科目為分兩類,一是首選科目,從物理、歷史科目中2選1;二是再選科目,從思想政治、地理、化學和生物學4門科目中4選2。改革后,高校在錄取時,將按物理和歷史兩個類別分列計劃、分開劃線和分開投檔錄取,選擇物理或選擇歷史的考生在各自的序列中排隊,成績具有可比性。因此,物理或歷史可以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。
考生從思想政治、地理、化學、生物學4門科目中選擇的2門再選科目,共有6個選擇組合。報考同一高校同一專業(yè)的考生,其2門再選科目很可能有所不同,如果直接以原始分計入高考總成績,不科學、不公平,會有很大風險。主要理由:考生所選的不同科目,難度系數不同(不同科目很難做到難易程度相同),不具有可比性。比如,甲考生選考生物,乙考生選考思想政治,兩人原始成績都是80分,但是甲考生在所有選考生物的考生中排名第1000位,乙考生在所有選考思想政治的考生中排名第3000位,若簡單將他們各科成績相加計入考生總成績,既不公平也不科學。但是,高校錄取需要看“總分”,也就是需要將不具有可比性的原始成績轉換成具有可比性、可直接相加的成績。因此,需要將不同科目的原始成績按一定的規(guī)則進行等級賦分,也就是把按原始成績計算的“絕對分”轉換為按等級排名計算的“位次分”,保持考生每個考試科目的原始成績排名順序不變,才可以解決不同選考科目之間成績的可比性和可相加性的問題,確保公平公正。
我省普通高中學業(yè)水平選擇考再選科目每科原始分為100分。轉換時以30分作為等級轉換的賦分起點,滿分100分。將每門選擇考再選科目考生的原始分從高到低劃分為A、B、C、D、E共5個等級。根據5年來我省高考成績數據分析,將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分別確定為15%、35%、35%、13%和2%。將A至E等級內的考生原始成績,依照等比例轉換原則,分別轉換到100~86、85~71、70~56、55~41和40~30五個分數區(qū)間,得到考生轉換后的等級分。
等級賦分的優(yōu)點是:一是能夠較好解決再選科目之間分數不等值問題;二是等級區(qū)間比例依據我省往屆考生的實際狀況劃定,符合湖南省情;三是能夠保持考生每門學科成績排名順序不變,確保成績轉換的公平公正;四是能夠最大限度保證考生的成績具有良好的區(qū)分度,滿足高校人才選拔需要。五是能夠正確引導學生選擇科目的均衡性。
記者: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的實施必將對高考志愿填報和錄取產生影響,請問實施新高考后,湖南在志愿填報和錄取上有何制度設計或考慮?
答:據初步設計,實施新高考后,我們在志愿填報和錄取方面將作如下調整:首先,在志愿設置方面,從2021年起,考生填報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將采用“院校專業(yè)組”模式,將志愿填報的基本單位由現在的“院?!闭{整為“院校專業(yè)組”。
招生院校根據不同專業(yè)(含專業(yè)或大類)的選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養(yǎng)需要設置相應的“院校專業(yè)組”。一所院??稍O置一個或多個“院校專業(yè)組”,每個“院校專業(yè)組”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(yè),同一“院校專業(yè)組”內各專業(yè)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必須相同。
其次,在志愿填報方面,從2021年起,我省仍主要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統一錄取模式,考生可根據本人的選考科目,對照高校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,填報一個或多個相應的“院校專業(yè)組”志愿。
考生既可以填報某所院校的1個“院校專業(yè)組”,也可以填報同一所高校的多個不同的“院校專業(yè)組”;既可以連續(xù)填報同一所高校的不同“院校專業(yè)組”,也可以間隔填報同一所高校的不同“院校專業(yè)組”。
第三,在考生錄取方面,從2021年起,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據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(yè)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、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(簡稱“兩依據、一參考”)。
高校在安排招生計劃時,將分物理和歷史兩個類別分別編制;在錄取時,把選物理的考生和選歷史的考生按兩個類別分本、專科來分列招生計劃、分別劃線、分別進行投檔錄取。
與之相適應,從2021年起,我省非提前批由現在的集中填報所有批次志愿(不含征集志愿)、分批次錄取調整為不分批次、分段填報志愿、分段錄取。
在實際操作時,分物理、歷史兩個類別,根據實際參考人數的一定比例,按照考生總成績,從高到低分三段填報志愿和錄取。具體做法是: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愿,隨即投檔錄取;剩余計劃重新公布,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一起填報志愿后,再進行投檔錄取。以此類推。第三段志愿填報和錄取后,如仍有院校專業(yè)未完成招生計劃的,再行征集剩余招生計劃志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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